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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󰲐󰲎󰲏󰺡󰲒󰲑𧮥󰲕󰲔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0622-002 口-03-06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平聲.元韻》。



⇒「訟」之異體
⇒「鄰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ㄌㄧㄣˊㄒㄩㄢㄙㄨㄥˋ
漢語拼音 ㈠lín ㈡xuān ㈢sòng
研 訂 者 周小萍
內  容

「吅」為「喧」之異體。《龍龕手鑑.口部》以「吅」為「喧」之古字。「吅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《說文解字.吅部》:「驚嘑也,從二口」。注云:「今俗別作喧,非是。況袁切」。然《集韻.平聲.元韻》則曰:「吅,亦作喧」。其後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以「吅」同「喧」。則《說文》雖云俗作喧,非是。然或以二字之音同義近,遂相混用。故見於後之字書,如《經典文字辨證書.吅部》則舉「吅」為正字,「喧」為俗字。又《古今正俗字詁.手寫字字》云:「今別作喧,俗字也。喧行而吅反廢」。文獻既有同字之證,收「吅」為「喧」之異體可也。

⇒「訟」之異體

⇒「鄰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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