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2038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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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段注本《說文.水部》。 ⇒「兗」之異體。 ⇒「㕣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yǎn ㈠yǎn ㈢yǎn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沇」之異體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、沇水,出河東垣東王屋山,東為泲。從水、允聲。、古文沇如此。」段注:「古文作『』,小篆作『沇』,隸變作『(兗)』。」據段注,「沇」、「(兗)」、「」三者本為同字。「沇」為「」形之隸定,見《玉篇.水部》;「兗」形於隸書中本作「」、「」,其後「」簡化則作「」,見《玉篇.儿部》;「」簡化則作「兗」,見《集韻.上聲.獮韻》。迄至後世用法漸漸不同,「沇」為水名,「兗()」為州名,故標準字體以「兗」為常用字、「沇」為次常用字。然於俗體中,「兗」或作「」、「沇」亦或作「」,《六書正譌.上聲.銑獮韻》:「沇:沇水名。出河東東垣王屋山,東為泲。從水、允聲。古作沿,別作、,並非。」據此知其時俗字以「」為「沇」之異體字,可從,又「」一字兼為「兗」及「」之異體字。 ㈠ ⇒「兗」之異體。 ㈢ ⇒「㕣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