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84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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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補.辰集拾遺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xī ⑵xū |
研 訂 者 | 張文彬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樨」之異體。音⑴ㄒㄧ⑵ㄒㄩ。 「樨」字不見於《說文》。《字彙補.辰集拾遺》:「,心妻切,音。江南謂桂曰木。又木花,劍名也,出回回國,見《昭示姦黨錄》。」《康熙字典.補遺.木部》引之。 按:從犀之字多作,若《康熙字典》作「樨」,《字彙補》作「」。今以「樨」為正字,則「」為其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