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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󷮙𣐸𣕊

說 明

異 體 字 B01690-004 󷮙 木-06-10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木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ㄍㄨㄚㄊㄧㄢˋ
漢語拼音 ⑴guā ⑵tiàn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從舌之「手寫字」,一為從手寫字之「手寫字」。

「栝」字從舌,舌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舌部》:「在口所以言,別味者也。從干口,干亦聲。」然甲文「舌」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諸形,為合體象形,非是形聲字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當是由「手寫字」改易而來。

「舌」字,字書(如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等)及時人多習從「千」作「舌」,從「舌」聲之字亦多從「千」,如「括」、「活」、「栝」之類,然字依篆文,隸定該從「干」作「舌」者是,所從得聲之字亦當如是,其改作「千」者,恐是「干」、「千」形近而訛;不然,則是筆勢改易而誤者也,字書中唯《正字通.木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知其遵從《說文》之謹也。今既以形改之「栝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可也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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