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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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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B01690-001 𣐸 木-06-10
注  音 ㄍㄨㄚㄊㄧㄢˋ
漢語拼音 ⑴guā ⑵tiàn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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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「手寫字」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炊竈木。從木舌聲。」《說文解字義證.木部》:「炊竈木者,《六書故》:『栝,進火木。』」另一為「手寫字」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檃也。從木手寫字聲。一曰:矢栝,築弦處。」段注本「栝」作「手寫字」」、「築」作「檃」。字本作「手寫字」,與從「舌」之「栝」二字,然「手寫字」之金文作「手寫字」(《金文編.卷二.姑□句手寫字》。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》「□」作「馮」),形與「舌」之篆文「手寫字」近似,隸變多作「舌」,乃掍而不別,故段玉裁於口部「手寫字」下注曰:「凡『手寫字』聲字,隸變皆為『舌』,如『括』、『刮』之類。」夫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二字楷定形同,故後代字書多渾而言之,如《類篇.木部》:「『栝』,他點切,木杖也,一曰炊竈木。……又古活切,《說文》:『檃也。一曰夫栝,築弦處。』」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類篇.木部》,曰:「他念切。《說文》:『炊竈木。』」義與從舌聲之「栝」同,此字之形構,徐鉉曰:「當從手寫字省乃得聲。」段玉裁則曰:「徐說非也。『栝』、『甛』、『銛』等字,皆從『手寫字』聲。『手寫字』見手寫字部,轉寫訛為『舌』耳。」按:《說文》無「手寫字」字,《玉篇.目部》有之,曰:「火刮切,視也。」又《說文解字.手寫字部》:「手寫字,舌貌。」夫「炊竈木」與目視無涉,而與口舌有關,故段說為是。字既從手寫字得聲,則《類篇》乃存其原貌,而《字彙.木部》、《正字通.木部》不察,反以「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俗字,是其偶失也。「手寫字」雖為「栝」之本形,然既以「栝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異體也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B01690-002 木-07-11
注  音 ㄍㄨㄚㄊㄧㄢˋ
漢語拼音 ⑴guā ⑵tiàn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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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從舌聲之「手寫字」,炊竈木也;一為從手寫字聲之「手寫字」,檃也。

手寫字」字始見《玉篇.木部》,以為與「栝」同,並引《說文》曰:「檃也。」

按:從舌之「手寫字」與從手寫字之「手寫字」本為二字,其後隸變而楷書同作「栝」,掍而不別。「手寫字」字乃從篆文「手寫字」之形而定,雖略近本形,然今既以隸變後之「栝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矣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B01690-003-1 𣕊 木-09-13
注  音 ㈡⑴ㄍㄨㄚㄊㄧㄢˋㄊㄧㄢˋ
漢語拼音 ㈡⑴guā ⑵tiàn ㈠tiàn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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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從舌聲之「手寫字」,炊竈木也;一為從手寫字聲之「手寫字」,檃也。

手寫字」始見《玉篇.木部》,曰:「『手寫字』,他念切,木杖也。『栝』,《說文》同上。」《類篇.木部》亦曰:「『手寫字栝』,他點切,木杖也,一曰炊竈木,或作『栝』。」

按:「栝」、「手寫字」形義俱異,本為二字,其後隸變轉寫而渾作「栝」。今「手寫字」為木杖,又為炊竈木,乃存「手寫字」之本義,為後起字,故《字彙.木部》直呼之曰「俗字」,言曰:「『手寫字』,此俗字也,本字作『栝』。今人以『栝』為木名,音『古活切』,而以『手寫字』代『栝』,其訛久矣!」信然也。據此,則「手寫字』為「栝」之後起字無疑。「栝」,本從「手寫字」,音他念切;「沗」,他典切,是二字音同,則「手寫字」之於「栝」,乃是以同音字改易聲符者,為炊竈木之「栝」之異體,故可收。

⇒「㮇」之異體

異 體 字 B01690-004 󷮙 木-06-10
注  音 ㄍㄨㄚㄊㄧㄢˋ
漢語拼音 ⑴guā ⑵tiàn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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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從舌之「手寫字」,一為從手寫字之「手寫字」。

「栝」字從舌,舌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舌部》:「在口所以言,別味者也。從干口,干亦聲。」然甲文「舌」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諸形,為合體象形,非是形聲字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當是由「手寫字」改易而來。

「舌」字,字書(如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等)及時人多習從「千」作「舌」,從「舌」聲之字亦多從「千」,如「括」、「活」、「栝」之類,然字依篆文,隸定該從「干」作「舌」者是,所從得聲之字亦當如是,其改作「千」者,恐是「干」、「千」形近而訛;不然,則是筆勢改易而誤者也,字書中唯《正字通.木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知其遵從《說文》之謹也。今既以形改之「栝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為其異體可也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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