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690-003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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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木部.字》。 ⇒「㮇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⑴ |
漢語拼音 | ㈡⑴guā ⑵tiàn ㈠tià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㈡ 「」為「栝」之異體。「栝」之篆文,其原有二:一為從舌聲之「」,炊竈木也;一為從聲之「」,檃也。 「」始見《玉篇.木部》,曰:「『』,他念切,木杖也。『栝』,《說文》同上。」《類篇.木部》亦曰:「『栝』,他點切,木杖也,一曰炊竈木,或作『栝』。」 按:「栝」、「」形義俱異,本為二字,其後隸變轉寫而渾作「栝」。今「」為木杖,又為炊竈木,乃存「」之本義,為後起字,故《字彙.木部》直呼之曰「俗字」,言曰:「『』,此俗字也,本字作『栝』。今人以『栝』為木名,音『古活切』,而以『』代『栝』,其訛久矣!」信然也。據此,則「』為「栝」之後起字無疑。「栝」,本從「」,音他念切;「沗」,他典切,是二字音同,則「」之於「栝」,乃是以同音字改易聲符者,為炊竈木之「栝」之異體,故可收。 ㈠ ⇒「㮇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