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011-003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弓部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àng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弶」之異體。「弶」字見唐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:「弶,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,其形似弓也。」而《玉篇.弓部》則曰:「施置於道也。」(按:「置」當為「罟」之誤)二說義近。「」字見《重訂直音篇.弓部》,以為與「弶」同字,《中華字海.弓部》並同。按:「」從「亰」,當是「京」之增筆而誤者。形雖誤,然猶知其為同,則「」為「弶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