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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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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B01011-001 手-11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.去聲.漾韻》。

四聲篇海.手部》。

字彙.手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ㄐㄧㄤˋ
漢語拼音 jià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。「弶」字見唐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:「弶,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,其形似弓也。」而《玉篇.弓部》則曰:「施置於道也。」(按:「置」當為「罟」之誤)二說義近。「手寫字」字見《集韻.去聲.漾韻》,以為「弶」之或體,《字彙.手部》並同。按:「弶」從弓京聲,「手寫字」從手強聲。從弓,以罟形似弓故也;從手,示以手取之也。一以罟,一以手,皆表取鳥獸之義,可通。又考「京」者,舉卿切,「強」者巨良切,二字古音同,則「弶」與「手寫字」,乃形符、聲符俱改之異體也,「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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