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750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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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鹵部.鹼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iǎ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鹻」為「鹼」之異體。「鹼」之篆文作「」,《說文解字.鹽部》:「鹵也。從鹽省僉聲。」今楷定通作「鹼」(《龍龕手鑑.僉部》)。「鹻」字始見《玉篇.鹵部》,以為同「鹼」,而《字彙.鹵部》則曰:「鹼,同鹻。」按「鹼」從僉聲,「鹻」從兼聲。「僉」、七廉切,「兼」、古甜切,同為段氏古音之第七部,二字叠韻,以為聲符,例可互借,故字書互以為同也,則「鹻」為「鹼」之異體無疑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