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4448-007-1 米-11-17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隸辨.去聲.霽韻.字》引〈楊君石門頌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ㄌㄧˋ 漢語拼音 lì 研 訂 者 陳新雄 內 容 「」為「隸」之異體。《隸辨.去聲.霽韻》:「,〈楊君石門頌〉:『司校尉』。按《說文》作隸,從隶從柰。《九經字樣》云:『《周禮》女子入于舂稾,男子入于罪。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,又象人手也。經典相承作隷已久,不可改正。』其說與《說文》不同,未詳何據,諸碑隸皆作,無從隶者。《字原》載〈王純碑〉隸字從隶,碑本作,《字原》誤也。」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:「、隷。」今據《隸辨》定為「隸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