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448-007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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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隸辨.去聲.霽韻.字》引〈楊君石門頌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隸」之異體。《隸辨.去聲.霽韻》:「,〈楊君石門頌〉:『司校尉』。按《說文》作隸,從隶從柰。《九經字樣》云:『《周禮》女子入于舂稾,男子入于罪。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,又象人手也。經典相承作隷已久,不可改正。』其說與《說文》不同,未詳何據,諸碑隸皆作,無從隶者。《字原》載〈王純碑〉隸字從隶,碑本作,《字原》誤也。」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:「、隷。」今據《隸辨》定為「隸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