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426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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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阜部》。 《玉篇.阜部.字》。 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陴」之異體。「陴」,《說文解字.𨸏部》作「」,從𨸏𤰞聲。隸變作「陴」。《龍龕手鑑.阜部》云:「,符支反,城上女墻也。」《玉篇.阜部》、《廣韻.卷一.新添類隔今更音和切》及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阜部》等書皆有「」字。謹按:凡從「卑」之字,以筆勢之小異,隸變或作「𤰞」,故「」可收為「陴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