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42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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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.高部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í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陴」之異體。「陴」,《說文解字.𨸏部》篆體作「」,別出籀文作「」。篆文隸變為「陴」,籀文隸變為「《玉篇.部》曰:「,毗離切,女垣也,籀文。」《康熙字典.高部》引《玉篇》作「」,乃筆勢之小異,凡從「卑」之字,隸變或作「𤰞」也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部》字形亦作「」,今從《康熙字典》作「」,其為「陴」之異體字無疑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