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432-001 十-03-05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偏類碑別字.十部.升字》引〈唐黃素墓誌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ㄕㄥ 漢語拼音 shēng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為「升」之異體。「升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斗部》作「」,曰:「十龠也。從斗,亦象形。」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斗部》則作「」,曰:「十合也。從斗、象形。合龠為合,龠容千二百黍。」今楷變通作「升」(《漢簡文字類編.十部》)。「」字始見《偏類碑別字.十部》引〈唐黃素墓誌〉,以為「升」之別字。按:「升」之甲文或作「」(鄴三下.五○.一四)、「」(前四.二○.六)(《甲骨文編.卷一四》),金文或作「」(友簋)、「」(秦公簋。並見《金文編.卷一四》),正象器容與器柄之形,漢簡之「升」,或作「」(居圖三九六 557.10)、「」(居圖三九○ 273.10。並見《漢簡文字類編.十部》),當即據甲、金文而形變者,其後墓誌乃作「」,其實一也,則「」為「升」之異體,信而有徵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