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146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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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上聲.晧韻》。 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辵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zào ⑵cào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造」之異體。《集韻.上聲.皓韻》「造」下列「」字,云:「作也,或從草。」草,造旁紐雙聲,又屬同韻部,音近耳。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辵部》:「造,在早切,建也,立也。」下出「、」二字,云:「同上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辵部》:「,同造。《集韻.皓韻》:造,作也。或從草。《篇海類編.人事類.辵部》:,與造義同,造作也。」、造之聲符同韻部,可以替換。故可訂「」為「造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