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404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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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宵韻》。 #「蹻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qiāo #⑴jiǎo ⑵jué ⑶qiāo |
研 訂 者 | 李鍌 |
內 容 | 《廣韻.平聲.宵韻》:「蹺,揭足,其略切。」《集韻.平聲.宵韻》:「蹺、趬、蹻、,丘祅切。舉趾謂之蹺。或作趬、蹻、。」《正字通.足部》:「蹺,丘腰切。竅平聲,舉足也。又企也,與蹻通。亦作,別作。」《康熙字典.足部》:「蹺,廣韻去堯切;集韻、韻會,丘祅切,並音趫。玉篇:舉足也。或作蹻。」按「蹻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足部》:「蹻,舉足行高也。從足,喬聲。丘消切。」原為正字,以其與「蹺」其略切,同為溪紐宵韻,聲韻俱同而通假,故《正字通》以「蹺」與「蹻」通。但以集韻謂「或作蹻」,《康熙字典》又秉以為說,於是「蹻」遂為「蹺」之異體矣。 #「蹻」另兼正字。 #「蹻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