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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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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A04027-001 足-10-17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廣韻.平聲.齊韻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ㄊㄧ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季旭昇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蹄」之異體。「蹄」字本字當為「手寫字」,其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足部:「足也,從足虒聲。」今楷定通作「手寫字」(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)。其異體或作「啼」,《廣韻.平聲.齊韻》曰:「手寫字:足也。蹄:上同。」唯今標準字皆以「啼」為正字,則「手寫字」轉成其異體。「蹄」與「手寫字」為聲符替換耳。據此,「手寫字」可為「蹄」之異體,當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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