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331-001 八-01-03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.分字》引〈中20.155.上-5〉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ㄈㄣ ⑵ㄈㄣˋ 漢語拼音 ⑴fēn ⑵fèn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」為「分」之異體。分,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作「」,云:「別也。從八從刀。刀以分別物也。」隸變作「分」,或作「」。《敦煌俗字譜.刀部》、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刀部》引〈太平樂府〉作「」,《中華字海.人部》亦引《敦煌俗字譜》謂「」同「分」。故「」字可收為「分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