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3037-002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侵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zān ⑵zē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簪」之異體。「簪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,首筓也。從儿、匚象形。簪,俗,從竹從朁。」今則俗行而正廢矣!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侵韻》,以為「」之古文,《正字通.竹部》亦以為與「簪」同。按:《集韻》以「」為「簪」之古文,未詳所據,然「簪」從「朁」得聲,「」從「甚」得聲,故「朁」者七感切、清紐,「甚」者常枕切、禪紐,二字皆屬段氏古音之第七部、曾氏運乾之陽聲音攝,則「簪」之作「」,乃以疊韻字改易聲符者也,其為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