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932-006 䕌 艸-13-17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玉篇.艸部.字》。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。《類篇.艸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ㄓˋ 漢語拼音 zhì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為「稚」之異體。「稚」之篆文作「」,《說文解字.禾部》:「幼禾也。從禾屖聲。」隸定本當作「稺」(見《漢隸字源.去聲.至韻》引〈劉寬碑陰門生名〉),今則通行作「稚」(見《漢隸字源.去聲.至韻》引〈孫叔敖碑〉)。「」字始見《玉篇.艸部》,曰:「遲至切。,草也、芽也。」音義與「稚」同,然不言為一字,降及《集韻.去聲.至韻》、《類篇.禾部》則以為同「稚」。按:「」從「隹」得聲,則「隹」、「雈」音同,聲符例可互替,故《正字通.艸部》曰:「,別作『稚』。」是也,其為「稚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