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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󳻷 󳻚 众 󳻮 󳻬 󳻙 𠍸 𠱧 󳻫 𠱦 󳻳 󳻲 𡿻 󳻥 󳻠 󳻶 󳻡 󳻜 󳻵 𥅫 󳻰 󳻴 󳻯 󳻛 󳻢 󳻤 󳻭 󳻧 󳻞 󳻨 󳻝 󳻟 󳻩 󳻣 󳻪 󳻱 󳻦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772-004 𠱦 口-06-09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正字通.口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ㄨㄥˋ
漢語拼音 zhòng
研 訂 者 季旭昇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眾」之異體。「眾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寫字部》:「多也。從手寫字目,眾意。」今楷定通作「眾」(《康熙字典.目部》)。或作「手寫字」,《集韻.去聲.送韻》:「手寫字手寫字手寫字:之仲切,《說文》:『多也。』從手寫字目,手寫字意;又姓。古作手寫字手寫字。」稍異其筆勢或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正字通.口部》曰:「古文眾,從三人,從口,口亦數也。」蓋「眾」字或省作三人,再加義符「口」則作「手寫字」矣。據此,「手寫字」為「眾」之異體,可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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