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72-007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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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人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òng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眾」之異體。「眾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多也。從目,眾意。」今楷定通作「眾」(《康熙字典.目部》)。「」字見《正字通.人部》曰:「:俗眾字。眾、橫目下從三人會眾意,復加人旁,非。舊註改音喧,智慧口利也;又疾也;又舞也。並非。」蓋為疊加義符「人」旁耳。據此,「」為「眾」之異體,可從。 |
A02772
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