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772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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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正字通.口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òng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眾」之異體。「眾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多也。從目,眾意。」今楷定通作「眾」(《康熙字典.目部》)。或作「」,《集韻.去聲.送韻》:「:之仲切,《說文》:『多也。』從目,意;又姓。古作。」稍異其筆勢或作「」,見《正字通.口部》曰:「古文眾,從三人,從口,口亦數也。」蓋「眾」字或省作三人,再加義符「口」則作「」矣。據此,「」為「眾」之異體,可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