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19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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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線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jiān ⑵jià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煎」之異體。煎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作「」,云:「熬也。從火前聲。」按「」字所從「」聲,隸變作「」、作「」,或省作「前」;至於「」字隸變作「火」,在下者則或變作「灬」,故「」字今書作「煎」。《集韻.去聲.線韻》云:「煎,熬也,或書作。」《類篇.火部》亦云:「煎,或書作。」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火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火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火部》亦皆定「」、「煎」為同字,故可收「」字為「煎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