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419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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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火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jiān ⑵jià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煎」之異體。煎,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作「」,云:「熬也。從火煎聲。」按「」字所從「」聲,隸變作「」、作「」,或省作「前」;至於「」字隸變作「火」,在下者則或變作「灬」,故「」字今書作「煎」。今考《敦煌俗字譜.火部》煎字書作「」,《四聲篇海.火部》以「煎」、「」為同字,《佛教難字字典.火部》定「」為「煎」之俗體,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火部》則云:「煎,音箋,熬煎;,同上。」是知「」字與「煎」無別,而可收為其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