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281-009 汸 水-04-07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字彙.水部》。《正字通.水部》。 ⇒「方」之異體。 #「汸」另兼正字。 ⇒「淓」之異體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㈠ㄆㄤ ㈡ㄈㄤ ㈢ㄈㄤ #ㄆㄤ 漢語拼音 ㈠pāng ㈡fāng ㈢fāng #pāng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㈠「汸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滂,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作「」,云:「沛也。從水旁聲。」今考《字彙.水部》、《正字通.水部》並云:「汸,與滂同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水部》亦以「汸」同「滂」。《康熙字典.水部》更引《正韻》謂「汸,音滂,與滂同。」按「滂」字從「旁」聲,而「旁」字又從「方」聲,故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並以「滂」、「汸」為無別也。然則「汸」字可以收為「滂」字之異體。#「汸」另兼正字。㈡⇒「方」之異體。㈢⇒「淓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