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281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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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唐韻》。 《字彙.雨部》。 #「霶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g #pāng |
研 訂 者 | 葉鍵得 |
內 容 | 「霶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滂,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:「,沛也。從水,旁聲。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霶霈,非是。」《集韻.平聲.唐韻》:「滂雱霶䨦,鋪郎切。《說文》:沛也。或作雱霶䨦。」《字彙.雨部》:「霶,與滂同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雨部》:「,滂同。……」「滂」訓作「沛也」,滂沱,大雨之意,故在其上方加雨作「霶」,字意更顯。故可定「霶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 #「霶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