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281-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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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唐韻》。 《類篇.雨部》。 ⇒「雱」之異體。 ⇒「霶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pāng ㈡pāng ㈢pá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㈠ 「䨦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滂,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作「」,云:「沛也。從水旁聲。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霶霈,非是。」今考《集韻.平聲.唐韻》云:「滂,《說文》沛也;或作雱、霶、䨦。」《類篇.雨部》則云:「霶、䨦沛也;或省。」按「滂沛」為雨勢盛大貌,故俗或加「雨」作「霶霈」,凡省文則只取其聲而作「䨦」、「雱」亦同也。然則可知「䨦」字當係「滂」字增益形符偏旁「雨」形之後,又經簡省之形體,故可收為「滂」字之異體。 ㈡ ⇒「霶」之異體。 ㈢ ⇒「雱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