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281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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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字彙補.水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pāng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滂,《說文解字.水部》作「」,云:「沛也。從水旁聲。」隸變作「滂」。今考《字彙補.水部》引〈漢袁良碑〉云:「,滂字。」《康熙字典.水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水部》皆據《字彙補》定「」同「滂」。按「滂」、「」二字筆劃肇順全同,特其筆勢長短不同耳,若依篆文觀之,作「」者反與《說文》小篆較近,今以標準字體既作「滂」,「」字又於字書有據,故可收「」為「滂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