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168-004 灋 水-18-21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四聲篇海.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ㄈㄚ ⑵ㄈㄚˊ ⑶ㄈㄚˇ ⑷ㄈㄚˋ 漢語拼音 ⑴fā ⑵fá ⑶fǎ ⑷fà 研 訂 者 許錟輝 內 容 「灋」為「法」之異體。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,刑也。平之如水,從水;所以觸不直者去之,從去。」灋,見《金石文字辨異.入聲.洽韻》,云:「法同。」又《四聲篇海.水部》云:「此古文法字。」按:「」,隸定作「」,或作「」。據此則灋為法之異體無誤,《異體字字典》當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