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168-010 水-18-21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古今正俗字詁.字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ㄈㄚ ⑵ㄈㄚˊ ⑶ㄈㄚˇ ⑷ㄈㄚˋ 漢語拼音 ⑴fā ⑵fá ⑶fǎ ⑷fà 研 訂 者 許錟輝 內 容 「」為「法」之異體。法,《玉篇.水部》云:「甫乏切,法式、法令也。」,見《古今正俗字詁.字》,云:「,刊也,平之如水,從水。廌,所以觸不直者去之,從廌厺。法,或省廌,今多從或字。」按:字小篆作「」,隸定正作「」則為法之異體無誤,《異體字字典》當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