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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󳄌𠘽󳄍󳄎𡻾󳄏󳄋󳄆󳄇󳄄󳄅󳄈󳄊󳄉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109-007 󳄇 氏-01-05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重訂直音篇.卷一.民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ㄇㄧㄣˊ
漢語拼音 mín
研 訂 者 曾榮汾
內  容

「民」之小篆作「手寫字」,依此形隸定可作「手寫字」,或有將斜鉤上穿者,如《重訂直音篇.民部》所收字形即作「手寫字」。段注本《說文》,民之古文作「手寫字」,中直筆亦穿上而出,或即為「手寫字」之所本。今標準正字取「民」,收「手寫字」為異體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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