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1879-001 木-05-09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。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枈」另兼正字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ㄆㄧˊ #ㄅㄧˋ 漢語拼音 pí #bì 研 訂 者 金周生 內 容 「」為「枇」之異體。枇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:「,枇杷木也。從木、比聲。」《集韻.平聲.齊韻》「枇」下注云:「楖木,或書作。」《康熙字典.木部》「枇」下亦引《集韻》之說,以為「或作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木部》「」下云:「同枇,木名。」《集韻.齊韻》:枇,楖木。或書作。」按:「」「枇」二字皆從木、比聲,唯部件位置排列有上下與左右之別,文獻中既言「枇」或作「」,故「」當為「枇」之異體字。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#「枈」另兼正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