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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拠󲗐󲗎󲗑󲗓󲗋㨿󲗔󲗌󲗍󲗏𢷛󲗒

說 明

正  字 A01681 手-13-16
說文釋形 手寫字,杖持也。从手,豦聲。(居御切)
字樣說明 左半作「扌」,末筆斜挑;右半作「豦」:上「虍」下「豕」,末筆作捺,寫法參「豦」(B04786)字、「劇」字。
注  音 ㄐㄩˋ
漢語拼音
釋  義

1.倚靠、憑依。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:「據,杖持也。」《詩經.邶風.柏舟》:「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」《戰國策.燕策一》:「馮几據杖,眄視指使,則廝役之人至。」

2.佔有。如:「割據」、「據為己有」。《史記.卷八一.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「先據北山上者勝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三五.列傳.哥舒翰》:「祿山雖竊據河朔,不得人心。」

3.引證、援引。如:「引經據典」。《後漢書.卷六二.荀韓鍾陳列傳.荀淑》:「引據大義,正之經典。」《新唐書.卷一三二.列傳.劉子玄》:「子玄善持論,辯據明銳。」

4.憑證,可資證明之事物。如:「借據」、「收據」、「無憑無據」。《金史.卷五五.百官志一》:「中選者試官給據,以名報有司。」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一五回:「後頭一幫人,也是沒有真憑實據的,看見前頭的樣子,早已謄寒。」

5.按照、根據。如:「據實相告」、「進退失據」。《論語.述而》:「志於道,據於德,依於仁,遊於藝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八回:「外國人呢,固然得罪不得,實在下不去的地方,也該據理力爭。」

6.姓。如明代有據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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