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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󰁌󰁉󰁈凣󰁊󰁋

說 明

正  字 A00023 丶-02-03
說文釋形 大徐本:手寫字,最括也。从二;二,偶也。从手寫字手寫字,古文及。(浮芝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冣括而言也。从二;二,耦也。从手寫字手寫字,古文及字。(浮44a6切)
字樣說明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最括而言也,从二,从手寫字(古文及)。楷書寫法:獨用或全形作為偏旁時,中作一點,輕觸左撇筆,不作一橫。一般字書歸「几部」,標準字體為強調寫法特色,將此字歸屬「丶部」。「帆」、「梵」、「芃」(B03787)、「釩」(B05279)等字偏旁同此。若為某字上偏旁時,寫法保留篆文原來形構,中作一短橫,不作一點,橫筆不接兩旁,如︰「佩」、「風」、「鳳」等字偏旁即是。另「夙」字則為「丮」篆文之變,形與此同。
注  音 ㄈㄢˊ
漢語拼音 fán
釋  義

1. 大旨、綱要。如:「發凡起例」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二部》:「凡,冣括而言也。」《漢書.卷八七.揚雄傳下》:「僕嘗倦談,不能一二其詳,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焉。」晉.杜預〈春秋左氏傳序〉:「其發凡以言例,皆經國之常制。」

2. 平庸、平常。如:「非凡」、「自命不凡」。《史記.卷五七.絳侯周勃世家》:「太史公曰:絳侯周勃始為布衣時,鄙樸人也,才能不過凡庸。」清.洪昇《長生殿》第三八齣:「我聽你這琵琶,非同凡手。」

3. 塵世、世俗者。如:「凡間」。唐.李中〈寄廬山簡寂觀重道者〉詩:「似醒一夢歸凡世,空向彤霞寄夢頻。」《西遊記》第二回:「去時凡骨凡胎重,得道身輕體亦輕。」

4. 概括之詞。《詩經.小雅.雨無正》:「凡百君子,各敬爾身,胡不相畏,不畏於天。」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○回:「凡是這些過於華靡不衷的服飾,都是安老爺平日不准穿戴的。」

5. 總共。如:「全書凡二十章。」漢.司馬遷〈報任少卿書〉:「凡百三十篇。」唐.柳宗元〈愚溪詩序〉:「愚泉凡六穴,皆出山下平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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