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停」之異體。停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.新附》作「 」,云:「止也。從人 聲。」按《說文解字.高部》:「 ,民所安定也。亭有樓。從高省丁聲。」又云:「 ,崇也。象臺觀高之形。從冂口,與倉、舍同意。」而《隸辨.平聲.青韻》云:「高,說文作 ,象臺觀高之形,從冂從口,筆跡小異。亦作 。」〈孔龢碑〉、〈華山廟碑〉「高」字皆作「 」,可知隸體臺觀高之形已生變化;故「亭」字從「高」本當作「亭」,而〈華山廟碑〉則作「 」;「享」字亦從「高」而〈張騫碑〉則作「 」。《龍龕手鑑.人部》云:「 ,俗; ,正。徒丁反。 ,息、止、定也。二。」以「 」為正體,應是從隸體而來。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、《類篇.人部》、《四聲篇海.人部》字皆作「 」,自《字彙.人部》、《正字通.人部》以下,《康熙字典.人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人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等,則皆定作「停」。今考除《龍龕手鑑.人部》以「 」為「 」之俗字外,《四聲篇海.人部》「 」字下注云:「徒丁切, ,息、止、定也。」與「 」字注云:「唐丁切,止也、定也、息也。」音義全同,可知「 」字當係「 」字之訛變,「 」字既為「停」之異體,「 」字當亦可收為「停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