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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󲅥󲅱󲅲󲅢󲅭󲅤𢝮󲅧𢞩󲅳󲅨󲅮󲅪󲅦󲅩󲅬󲅰󲅫憲󲅣󲅯

說 明

正  字 A01442 心-12-16
說文釋形 大徐本:手寫字,敏也。从心,从目,害省聲。(許建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敏也。从心、目,害省聲。(許建切)
字樣說明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从心,从目,害省聲。楷書寫法:上半如「害」字去「口」,「宀」下作一撇、一橫、一豎、末作一橫,不作一豎、三橫。中作「罒」,下作「心」。「幰」(B00949)、「攇」(B01445)等字偏旁同此。
注  音 ㄒㄧㄢˋ
漢語拼音 xiàn
釋  義

1. 靈敏,敏捷。《說文解字.心部》:「憲,敏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敏者,疾也。《諡法》:『博聞多能為憲。』」

2. 典範。《書經.蔡仲之命》:「爾乃邁跡自身,克勤無怠,以垂憲乃後。」《詩經.小雅.六月》:「文武吉甫,萬邦為憲。」

3. 傚法。《書經.說命》:「惟天聰明,惟聖時憲。」漢.班固〈東都賦〉:「憲章稽古。」

4. 法令。《玉篇.心部》:「憲,法也,制也。」《韓非子.定法》:「憲令著於官府。」《漢書.卷五.景帝紀》:「先是吏多軍功,車服尚輕,故為設禁。又惟酷吏奉憲失中,乃詔有司減笞法,定箠令。」

5. 在一國之內,規定國家體制、政府組織、人民權利義務的基本法,稱為「憲法」,簡稱為「憲」。如:「立憲」、「行憲」。

6. 曆書。歷代曆書皆稱為某某曆,清時因避高宗弘曆諱,才改稱為「時憲書」,或稱憲書。取《書經.說命上》「惟天聰明,惟聖時憲」之義,一直沿用到清末。《紅樓夢》第六二回:「酒面要一句古文,一句舊詩,一句骨牌名,一句曲牌名,還要一句時憲書上的話,共總湊成一句話。」

7. 頒布、公佈。《周禮.秋官.小司寇》:「乃宣佈於四方,憲刑禁。」宋.王安石〈原教〉:「藏於府,憲於市。」

8. 舊時下屬對上司之尊稱。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二回:「仔細一想,又怕趙大架子拿他看輕,立刻又做出一副謹慎小心的樣子,柔聲下氣的說道:『這都是大憲的恩典,堯翁的栽培。』」《聊齋誌異.卷二.紅玉》:「乃詳諸憲,代生解免,竟釋生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九回:「今將本犯權時寄監收禁,候上憲批,然後勒限等情。」

9. 「憲憲」:

⑴ 欣喜自得的樣子。《詩經.大雅.板》:「天之方難,無然憲憲。」

⑵ 興盛的樣子。《禮記.中庸》:「詩曰:『嘉樂君子,憲憲令德。』」唐.柳宗元〈箕子碑〉:「憲憲大人,顯晦不渝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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