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018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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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隸辨.上聲.迥韻.字》引〈校官碑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bìng |
研 訂 者 | 簡宗梧 |
內 容 | 「竝」為「並」之異體。並,《說文解字.竝部》篆體作「」,從二立。《漢隸字源.上聲.迥韻》、《隸辨.上聲.迥韻》、《新加九經字樣.雜辨部》、《玉篇.竝部》、《廣韻.上聲.迥韻》、《類篇.並部》、《正字通.立部》等,皆以「竝」字為正字,隸省之「並」為異體字。今既以「並」字正字,則「竝」為異體字,應無疑義,應予認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