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289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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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去聲.徑韻》。 #「逕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ìng #jìng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逕」為「徑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彳部》,云:「步道也。從彳巠聲。……居正切」。 《集韻.去聲.徑韻》以「徑、逕」同字。云:「吉定切。《說文》步道。一曰直也。亦從辵」。又「逕」有異體「」,《龍龕》並云:「或作」。而「」即「徑」字。今「徑」、「逕」雖各自立為正字,仍依《集韻》以「逕」同「徑」字。可收「逕」為「徑」之異體。 #「逕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