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94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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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四聲篇海.女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hūn |
研 訂 者 | 陳新雄 |
內 容 | 「㛰」為「婚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女部》:「,婦家也。《禮》娶婦以昏時,婦人陰也。故曰婚。從女從昏,昏亦聲。」《四聲篇海.女部》:「㛰,呼昆切。《說文》:『婦嫁也。《禮記》娶婦以昏時,婦人陰也,故曰㛰。亦作婚。』」《字彙.女部》:「㛰,同婚。」《重訂直音篇.女部》:「婚,音昏,婚姻,㛰,上同。」按《字鑑》引《五經文字》云:「(昏)本從民,先廟避諱改作昏,案昏從氐省者會意,從民者諧聲也。二字皆通。然《說文》本字從氐省,於下註云:一曰民聲,則昬乃或作之字,昭然可見。」又《異體字例》亦云:「凡昏形多作昬。」故今據此定作「婚」之異體。所謂「先廟避諱」者謂唐代避太宗李世民諱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