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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B01505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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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旃」之異體。旃,《說文.㫃部》作「」,云:「旗曲柄也。從㫃丹聲。」今考《增廣字學舉隅.卷二.正譌》云:「旃,,非。」而《中文大辭典.方部》則引《字學舉隅》云:「,旃俗字。」《漢語大字典.方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方部》亦皆引《字學舉隅》定「」同「旃」。按《增廣字學舉隅》既以「旃」作「」為非,可以推知「」字當係「旃」字之形訛者也。唯「」字雖係形訛,卻因字書有據,故可收為「旃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1505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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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旃」之異體。旃,《說文.㫃部》作「」,云:「旗曲柄也。從㫃丹聲。」今考《五經文字.㫃部》云:「旃、,二同。」《廣韻.平聲.仙韻》云:「,同旃。」《類篇.方部》亦云:「旃,或作。」按「亶」聲、「丹」聲古音同在「元」部,故「旃」字或從「亶」作「」也,然則可以依《五經文字》等定「」、「旃」二字無別,而收「」字為「旃」字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B01505-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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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旃」之異體。旃,《說文.㫃部》作「」,云:「旗曲柄也。從㫃丹聲。」今考《中國書法大字典.方部》引〈右軍〉、《草書大字典.方部》引〈子昂〉並作「」。按字書凡從「㫃」形之字或作「」,如「族」作「」、「旅」作「」之類,詳見《異體字例》,故「旃」字亦可書作「」,然則可以收「」字為「旃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