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1505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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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五經文字.㫃部》。 《廣韻.平聲.仙韻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.方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h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旃」之異體。旃,《說文.㫃部》作「」,云:「旗曲柄也。從㫃丹聲。」今考《五經文字.㫃部》云:「旃、,二同。」《廣韻.平聲.仙韻》云:「,同旃。」《類篇.方部》亦云:「旃,或作。」按「亶」聲、「丹」聲古音同在「元」部,故「旃」字或從「亶」作「」也,然則可以依《五經文字》等定「」、「旃」二字無別,而收「」字為「旃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