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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󷟺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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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B01011-001 手-11-14
注  音 ㄐㄧㄤˋ
漢語拼音 jià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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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。「弶」字見唐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:「弶,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,其形似弓也。」而《玉篇.弓部》則曰:「施置於道也。」(按:「置」當為「罟」之誤)二說義近。「手寫字」字見《集韻.去聲.漾韻》,以為「弶」之或體,《字彙.手部》並同。按:「弶」從弓京聲,「手寫字」從手強聲。從弓,以罟形似弓故也;從手,示以手取之也。一以罟,一以手,皆表取鳥獸之義,可通。又考「京」者,舉卿切,「強」者巨良切,二字古音同,則「弶」與「手寫字」,乃形符、聲符俱改之異體也,「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可信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B01011-002 𣚦 木-12-16
注  音 ㄐㄧㄤˋ
漢語拼音 jià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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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。「弶」字見唐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:「弶,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,其形似弓也。」而《玉篇.弓部》則曰:「施置於道也。」(按:「置」當為「罟」之誤)二說義近。「手寫字」字見《字彙補.木部》,引《集韻》曰:「與『弶』同。」考《集韻.去聲.漾韻》字作「手寫字」,從「手」,非從「木」,然「扌」與「木」形近,則「手寫字」當是「手寫字」之形誤者。按:「手寫字」既為「弶」之異體,則其形誤字「手寫字」,亦為「弶」之異體可從,此《康熙字典.木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木部》均以「弶」、「手寫字」同字是也,故可收。

異 體 字 B01011-003 󷟺 弓-09-12
注  音 ㄐㄧㄤˋ
漢語拼音 jià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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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。「弶」字見唐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:「弶,今畋獵家施弶以取鳥獸者,其形似弓也。」而《玉篇.弓部》則曰:「施置於道也。」(按:「置」當為「罟」之誤)二說義近。「手寫字」字見《重訂直音篇.弓部》,以為與「弶」同字,《中華字海.弓部》並同。按:「手寫字」從「亰」,當是「京」之增筆而誤者。形雖誤,然猶知其為同,則「手寫字」為「弶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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