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733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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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》。 《中文大辭典》。 #「𤡢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hī #chī |
研 訂 者 | 張文彬 |
內 容 | 「」與「」可互作為異體。音ㄔ。 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:「,鷙獸,抽知切。」今音ㄔ。 《康熙字典.犬部》:「,鷙獸。《類篇》書作。」《中文大辭典.犬部》:「,與同。」 按:「」為從犬离聲之形聲字。「」字形符與「」同,原聲符「离」因形似而誤書作「禽」而成「」。「」與「」二字音義皆相同,而形體又有關聯,宜可互收為異體。 #「𤡢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