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C06929-002 爪-10-14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類篇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ㄔㄥˋ ⑵ㄗㄞˋ 漢語拼音 ⑴chèng ⑵zài 研 訂 者 曾榮汾 內 容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《說文解字.冓部》云:「,并舉也。從爪冓省。」楷化後作「」,上為「爪」之變形,下與「冉冉」字無別。考「冉」字,《說文解字.冄部》作「」,云:「毛冄冄也。象形。」文獻上有作「」者,如《集韻.平聲.鹽韻》:「冄,冄冄,毛貌。古作。」即是。「」字之下半既同「冉」,遂亦見如「」形者,如《類篇.冓部》:「,火也、舉也。」「」即「」字。《集韻.去聲.證韻》云:「,古作。」亦相似。然則,收「」為「」之異體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