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4303-001 |
---|---|
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⇒「遺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⑴ |
漢語拼音 | ㈠⑴duò ⑵tuǒ ⑶wěi ㈡⑴yí ⑵wèi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㈠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 《玉篇.手部》:「:他果切、羊捶切。牽也(按:當為『棄也』)。」其異體或作「」,見《集韻.上聲.旨韻》:「:《博雅》棄也。或作。」蓋聲符「」替換為「遺」,同時聲符兼義,遺亦棄也。據此,「」為「」之異體,可從。 ㈡ ⇒「遺」之異體。 |
C04303
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