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0986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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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》。 ⇒「䂐」之異體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zhuō ㈠jué |
研 訂 者 | 季旭昇 |
內 容 | ㈡ 《龍龕手鏡.出部》:「:綴輟二音。短貌。二。」二字並列,並未言孰為正字、孰為異體。然其後之字書多作「」,見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、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等,今標準字《罕用字表》以「」為正字,可從。其異體或作「」,見《集韻.入聲.薛韻》:「:《博雅》:『短也。』。」讀株劣切。據此,「」為「」之異體字無疑也。 《廣韻》「」字有二音二義,其一見〈入聲.術韻〉:「:吳人呼短。側律切。」今讀 「」字亦對應正字「」,蓋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四字互為異體,見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、〈入聲.薛韻〉。此四字形、音、義俱近,故文獻往往互用、互為異體也。以字形言,「短」義或當取義於人身之短,故其形旁似應從「人」、「出」聲(「出」字在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,讀赤律切),則作「」頗為合理,故《罕用字表》收為正字。其作「」者,從「人」與從「大」通,「大」又訛作「矢」也。其作「」者,「叕」旁亦為聲符(「叕」在《廣韻.入聲.薛韻》,讀陟劣切)。其作「」者,則「叕」、「出」二者俱聲也。 ㈠ ⇒「䂐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