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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󹢃󹢄󹢂𥏞

說 明

異 體 字 C00986-003 𥏞 矢-08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集韻》。



⇒「䂐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ㄨㄛㄐㄩㄝˊ
漢語拼音 ㈡zhuō ㈠jué
研 訂 者 季旭昇
內  容

《龍龕手鏡.出部》:「手寫字手寫字:綴輟二音。短貌。二。」二字並列,並未言孰為正字、孰為異體。然其後之字書多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、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等,今標準字《罕用字表》以「手寫字」為正字,可從。其異體或作「手寫字」,見《集韻.入聲.薛韻》:「手寫字手寫字:《博雅》:『短也。』。」讀株劣切。據此,「手寫字」為「手寫字」之異體字無疑也。

《廣韻》「手寫字」字有二音二義,其一見〈入聲.術韻〉:「手寫字:吳人呼短。側律切。」今讀ㄔㄨㄛˋ;其二見〈入聲.薛韻〉:「手寫字:倔手寫字、短貌。」職悅切,今讀ㄓㄨㄛ;二者義近,然讀音不同,前者為正齒音,後者為舌齒音,當為不同之二音二義。據《集韻》,此字所對應者為「手寫字」之第二義,當讀為ㄓㄨㄛ。

手寫字」字亦對應正字「手寫字」,蓋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四字互為異體,見《集韻.入聲.術韻》、〈入聲.薛韻〉。此四字形、音、義俱近,故文獻往往互用、互為異體也。以字形言,「短」義或當取義於人身之短,故其形旁似應從「人」、「出」聲(「出」字在《廣韻.入聲.術韻》,讀赤律切),則作「手寫字」頗為合理,故《罕用字表》收為正字。其作「手寫字」者,從「人」與從「大」通,「大」又訛作「矢」也。其作「手寫字」者,「叕」旁亦為聲符(「叕」在《廣韻.入聲.薛韻》,讀陟劣切)。其作「手寫字」者,則「叕」、「出」二者俱聲也。

⇒「䂐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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