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00627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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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鏡》。 《四聲篇海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juān ⑵chuān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」之異體。字不見於《說文》,《字彙補.刀部》云:「,充眠切,音川,去木枝也。」就其音義言,字之結構當為「從刀彖聲」。今考《說文.彑部》云:「彖,豕走也,從彑從豕省。」又云:「,豕之頭,象其銳而上見也。」而《廣韻.去聲.祭韻》云:「彐,彚頭。《說文》作彑。」今考《隸辨.卷六.偏旁》云:「彑,讀若罽,《說文》作,象豕頭之形,筆迹小異,亦省作,或變作,亦作、彐,從古文彑變。古文作,俗作,非。」又云:「,彖《說文》作,……隸從古文變,亦作、。」《俗書刊誤.卷三.翰韻》云:「彖,俗作,非。」蓋亦從《說文》作「彖」,而以隸、俗作「」者為非也。然則可知豕頭之「」字隸或變作「彑」,或變作「彐」,從「」諸字如「彖」、「彔」、「」等或作「」、「」、「」而無別也。今標準字體定「」為「彑」,故從「」之字亦皆從而作「彑」,如「彖」、「彔」、「」、「剝」等是,而從「彐」諸字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則可收為異體。是以《龍龕手鏡.刀部》、《玉篇.刀部》、《廣韻.平聲.仙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𠑗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刀部》等所蒐之「」字,皆可收為「」字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