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B05922-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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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集韻.平聲.侵韻》。 凡同此偏旁,文獻多見類似變化,可視為異體演變之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xín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鬵」之異體。「鬵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鬲部》:「大鬴也。一曰:鼎大上小下若甑曰鬵。從鬲聲,讀若岑。」 「」字見《廣韻.平聲.侵韻》,曰:「鼎大上小下。」又「鹽韻」曰:「甑也。」《集韻.平聲.侵韻》並同。 按:篆文「」,隸定本作「」,今通變作「鬵」。字作「」者,當是「」之形變也,是以字書雖不言「」即「鬵」,然審之形構,其為一字可知,故可收。 |